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2月23日德阳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设宜居颐养幸福德阳,现就推进德阳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思路,坚持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构建服务友好、政策友好、环境友好、参与友好体系,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宜居颐养幸福德阳”老年友好型城市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品质养老、幸福享老的全域养老格局得到充分发展,老年友好成为社会共识和全民自觉,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全面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保障强、能级优、品质高、活力足的老年友好型城市德阳样板。二、重点任务(一)完善服务友好体系1.制定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印发实施。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2.培育多类型养老机构。加快新建(改扩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加装供暖设备、进行护理能力和消防设施提升改造。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硬件标准、服务规范的普惠养老机构和中高端养老机构。鼓励单独建设失能照护、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养老机构设置失能照护、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发展开放式复合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3.优化居家社区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优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小区(院落)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丰富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六助”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发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长期照护、康复护理、陪诊转介等居家照护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4.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强化养老机构失能失智专业照护能力,为农村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提供专业服务;乡镇层面均衡布局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丰富养老服务功能;村级层面建设邻里互助点,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支持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村级邻里互助点等组成服务联合体,增强服务可及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5.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和社会化改革。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直管、乡镇协作的管理机制,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县级民政部门依托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养老服务管理、评估、指导、培训、监测等职能,对辖区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敬老院人、财、物、事等实行全面管理。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6.发展多业态为老服务。发展老年助餐,逐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普惠便民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增效(市民政局负责)。发展“物业+养老”,支持物业公司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整合周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志愿服务等资源,为所服务居住(小)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为老服务或居家上门服务(市住建局负责)。发展健康旅居养老,深耕“世界三星堆、天府后花园”城市品牌,加快蓥华山森林康养度假区、芳香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建设,引导参与康养企业设计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加大精品游线宣传推介(市文旅局负责)。支持溪川温泉谷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章山李冰文化养心谷等创建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品牌(市卫健委负责)。〔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按照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7.加强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机制、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和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8.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痴呆防治、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推动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巩固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建设,加强三级医疗机构人工服务,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加快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推动中医药技术和服务在老年群体中的应用。加强市级、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的康复床位占比,形成“市—县—乡”三级老年护理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9.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增加医养服务供给,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服务、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试点,健全医养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医养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扩容安宁疗护机构,深化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做优临终关怀。持续做好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结算。〔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二)筑牢政策友好体系10.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发展满足长期养老需求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市人社局负责)。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市医保局负责)。〔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1.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探索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市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按规定予以救助(市医保局负责)。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及时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市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市住建局负责)。〔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2.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学习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经验做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重点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德阳金融监管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3.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优先窗口或绿色通道,减免老年人门诊挂号费。客运站设置老年人候车专座或优先通道,推行低踏板公交车。水、电、气、通讯、邮政、金融、餐饮等服务行业和网点根据行业特点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引导和优惠服务。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为高龄、失能、残疾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诉讼、法律援助等提供便利。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4.强化用地用房保障政策。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行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内每100户按照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最小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50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在验收后同步无偿移交属地民政部门,确保养老服务用途。老旧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配建标准的,各地通过新建、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5.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市县两级将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管理运行、维修维护、人员工资等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优化财政奖补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服务。落实国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税费减免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指导金融机构研发养老产业信贷产品、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扩大抵(质)押物接受范围、延长信贷周期,落实担保、贴息、保证金、续贷制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利率优惠,提高养老产业贷款的可及性和便捷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6.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支持院校设立养老介护、老年护理、老年健康管理等专业,或在医疗护理人员培养中增加养老护理课程。推进设立校企合作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支持培训机构举办养老护理员等照护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探索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引进工作。落实养老护理员从业年限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完善褒扬机制。发展老年社工。〔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7.加强公益慈善支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支持慈善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经济困难老年人等打造养老服务帮扶项目。培育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和队伍,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鼓励参与养老服务公益宣传、文艺演出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居清洁、生活照料、购物出行等服务,持续建设为老志愿服务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三)打造环境友好体系18.推进公共环境适老化。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全面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统筹推进社区配备助行设备和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聚焦出行、就医、消费、文体、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为老年人提供智能便捷适老的公共服务,推进场所适老化改造,同时保留线下服务途径。〔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19.推进居家环境适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社会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市民政局负责)。鼓励房地产企业在设计、建设、装修房屋过程中融入适老化元素,为有需求的购房者提供适老化“精装包”(市住建局负责)。分批为65周岁及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安装独立式感应报警器,加强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家庭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0.推进用品产品适老化。鼓励本地企业开发或引进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老年用品,发展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照护机器人等产品。推进老年用品进商超。建设市县两级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设立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维护(租赁)服务站点,按国省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具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1.推进智能服务适老化。完成全国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建设任务,搭建全域智慧养老平台,促进养老服务数字信息共建共享,实现老年人高频服务“一次办”“一站办”“一网办”。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手机培训,增强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能力。探索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强化老年用品科技支撑,开展家庭、社区、机构、医院等多场景的试点试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四)拓展参与友好体系22.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在调查研究、咨询建言等方面发挥作用。引导老年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支持老年人再就业,统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力量,挖掘适老就业岗位。鼓励协商弹性工作时间和灵活就业。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依法保障老年人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权益。全面建立老年人维权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老年人劳动纠纷优先从快处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3.织密老年教育网络。积极推进市县老年大学建设。推动老年教育进机构、进社区、进乡村,支持社会组织、院校、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大学,促进健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4.发展老年志愿服务。培育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形成条块结合、城乡覆盖的志愿服务网络。持续开展“银龄行动”,鼓励引导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五老”人员发挥带头作用,广泛开展智力援助、基层治理、社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5.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优化老年公共文化体育产品服务供给,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市体育局负责)。推进老年阅读工作,完善无障碍阅读环境建设,统筹推进城乡老年阅读服务均衡发展,加强数字资源建设,扩大老年读物供给,鼓励社区书屋、农家书屋和职工书屋以及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配备银龄书架,探索阅读“+养生”“+交友”等消费新模式(市文旅局负责)。〔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6.强化老年权益保障。加强老年法治建设,提升老年权益保障水平。强化保健产品、养老投资、电信诈骗等方面的防诈知识普法宣传,推动涉老普法宣传规范化、常态化。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检查监督、综合评估等制度,完善涉老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27.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领导,依托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做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短板,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是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各部门做好政策执行、资金使用、人员调配、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履职,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8.建立探索机制。建立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培育机制,支持有建设意愿、基础较好的区(市、县)先行探索,分批分期推进实施。对于不具备整体建设条件的区(市、县),鼓励从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29.强化监测评估。制定完善符合德阳实际的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形成具体任务清单。对全市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开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30.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现代媒介优势,加强老龄化国情教育、孝老敬亲典型人物事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宣传,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营造人人爱老、人人为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工作的感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广泛共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德阳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

一键获取南充市政策资料

一键获取南充市政策资料

南充市招商引资

  • 招商政策

    招商政策

    立即咨询
  • 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

    立即咨询
  • 产业扶持

    产业扶持

    立即咨询
  • 惠企政策

    惠企政策

    立即咨询

电话咨询

400-166-3656

立即咨询,获取南充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园区招商引资,享专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免费咨询